域名仲裁争议机构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介绍
2023/01/18
来源:
爱名网
作者:
M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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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贸易仲裁是指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在争议之后,达成书面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友好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交给双方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裁决(Award)。裁决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双方必须执行。通过仲裁解决国际货物买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是当前国际上普遍采用的方式。那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又是什么呢?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是以仲裁的方式,独立、公正地解决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经济贸易等争议的常设商事仲裁机构,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1954年5月6日的决定,于1956年4月设立的,当时名称为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以后,为了适应国际经济贸易关系不断发展的需要,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于1980年改名为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又于1988年改名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自2000年10月1日起同时启用“中国国际商会仲裁院”名称。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设在北京,在上海、深圳、重庆和天津分别设有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华南分会、西南分会和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在中国国内主要城市和重点行业设有25个办事处,已经初步形成覆盖中国的争议解决服务网络。此外,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还在中国国内首家推出独具特色的行业争议解决服务,如粮食行业争议、商业行业争议、工程建设争议、金融争议以及羊毛争议解决服务等,以适应为不同行业的当事人提供适合其行业特点的仲裁法律服务的需要。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主要以仲裁方式,独立、公正地解决国内外经济贸易争议。贸仲现行的《仲裁规则》与国际上主要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基本相同,在中国《仲裁法》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贸仲现有在册仲裁员近1000名,都是国内外法律、经济贸易、科学技术等方面具有专门知识和实际经验的知名专家。其中外籍仲裁员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仲裁员近300名,分别来自世界上3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立至今,贸仲已经审理超过10,000件涉外仲裁案件,案件当事人涉及70多个国家和地区。自2007年以来,贸仲每年受理的案件都保持在1100件以上,其中涉外案件约500件,在世界主要商事仲裁机构受案量排列中居于前列。
经过50多年的不懈努力,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其独立、公正、高效和优质的争议解决服务赢得了中外当事人的信任,在国际国内享有盛誉。同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还以其仲裁实践和理论活动为中国《仲裁法》的制定和中国仲裁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随着互联网的广泛运用和迅速发展,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利用网络等现代通讯技术高效快捷解决纠纷的网上争议解决机制(Online Dispute Resolution,简称ODR)在世界范围内兴起,网上协商、网上调解及网上仲裁等各种网上争议解决形式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发展,吸引了国内外传统争议解决机构的高度关注和积极参与。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网上争议解决的探索和实践方面基本与世界保持了同步,并首先在域名争议解决领域取得了成功。
此外,针对快速解决电子商务纠纷及其他经济贸易争议的需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总结域名争议网上解决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于2009年初制定了单独的《网上仲裁规则》并于同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国际上第一个由仲裁机构单独制定并实施的《网上仲裁规则》,在国际仲裁界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网上仲裁规则》进行的网上仲裁,是在常规仲裁架构内,充分利用电子邮件、网上案件管理系统、网络视频会议等互联网技术资源来进行仲裁程序性事项的争议解决方式,其在设计上充分考虑了现有法律和国际公约的相关规定,既具有传统仲裁的优势和特点,又具有适应互联网发展需要的高效快捷的特点。
虽然网上仲裁专门针对电子商务争议解决量身订做、是解决电子商务争议最适合的渠道,但其同时也适用于所有网下的契约性或者非契约性的经济贸易等争议。
网上仲裁适用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在合同中就有关网上仲裁事宜作出约定,为此,贸仲向当事人推荐以下的示范性条款:
凡当事人之间因本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当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网上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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