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域名资讯 >正文

什么是邻接权?领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
2023/01/20 来源: 爱名网 作者: Jerry 浏览:47123
邻接权的定义:

邻接权一词译自英文neighboring right,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意思是与著作权邻近的权利。邻接权是在传播作品中产生的权利。作品创作出来后,需在公众中传播,传播者在传播作品中有创造性劳动,这种劳动亦应受到法律保护。传播者传播作品而产生的权利被称为著作权的邻接权。邻接权与著作权密切相关,又是独立于著作权之外的一种权利。


邻接权的种类:

1.表演者权

表演者,是指演员、演出单位或者其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表演者权是表演者基于对作品的表演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表演者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2.广播组织权

广播组织权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广播组织对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的专有权利。

广播组织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录音录像制作者权

录音录像制作者权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录音录像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的专有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的主体是录音、录像制品的制作者,即首次制作录音、录像制品的人。

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4.版式设计者权

版式设计者权的主体是出版者,包括图书出版者和报刊出版者。

版式设计者权的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12月31日。


领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

1、权利主体不同

著作权的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造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单位,其权利产生的依据是作者创作作品所付出的创造性劳动,或者是著作权合法的承受者,如作者的继承人。

邻接权的主体是指作品的传播者,包括出版者、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视节目播放者等,除表演者外,几乎都是法人,其权利产生的依据是传播者在传播作品时所付出的不同于作者的创造性智力劳动。

2、保护的对象不同

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条件的文学、艺术和科学原作品;邻接权保护的对象是经过传播者艺术加工后的作品。

前者体现了作者的创造性劳动,后者主要体现了传播者的创造性劳动。

3、权利的内容不同

著作权主要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和使用权、获得报酬权等财产权利

邻接权的内容主要是出版者对其出版的书刊的权利、表演者对表演的权利,音像制作者对其音像制品的权利、广播电视组织对其广播、电视节目的权利。

4、受保护的前提不同

作品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一经产生就可能获得著作权保护。

邻接权的取得须以著作权人的授权及对作品的再利用为前提。

5、保护期限不同

著作权保护期限除了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受限制,永远归作者所有以外,其余权利保护期限的计算兼采用死亡起算法和发行起算法。

邻接权除版式设计者权为十年外,其余皆采用发行起算法,即截止于表演发生后、首次出版或播放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


总结:

以上就是邻接权的介绍,以及与著作权的区别。如有补充,请联系客服进行补充。


立即咨询爱名网域名法律顾问

分享到 :
版权声明:本网站发布的内容(图片、视频和文字)以原创、转载和分享网络内容为主,如果涉及侵权请尽快告知,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删除。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需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0-2522;邮箱:service@22.cn。凡本网注明“来源:爱名网”的作品,系由本网自行采编,版权属爱名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经获得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爱名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